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属于煤炭采选业,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综合判定,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矿业分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
建议: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使职工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可预防性,增强个体防护意识,监督作业工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对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加强维护、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
4)矽尘有致癌性,建议矿方采取降低矽尘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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