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业园区规划阶段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之前,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生产经营活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验收评价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评价,是对在用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储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综合性安全评价。它是根据政府有关法规和规定或根据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进行的现状评价。
安全生产标准化
1. 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指导编制 3.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内容指导 4.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评审申请 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审服务内容: 1. 评审报告编制 2. 针对未达标项目协助企业进行完善 3. 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会议上企业汇报稿协助整理 4. 评审报告汇报稿(要求均要采用PPT格式) 5. 审核后协助企业完善现场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部分 6. 评审报告修改
7. 评审报告备案
安全生产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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