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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安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1752

唐山市安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唐山市安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2018ZW-XP-0019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名称

唐山市安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该用人单位位于河北唐山曹妃甸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鲁明星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国山

报告编制人

李志

评价组成员

王利、白春光

现场调查人员

王利、李志、白春光

时间

2017.10.10

采样人员

于海涛、王志豪

时间

2017.10.20-2017.10.22

检测人员

于海涛、王志豪、全黎芳

时间

2017.10.20-2017.11.16

项目简介

唐山市安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投产运行时间为2009,主要生产区:原料工段、上料工段、1#搅拌车间、2#搅拌车间、罐车区;辅助生产区:维修间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矽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紫外辐射、锰及其化合物等。  

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该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唐山市安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规定综合判定,唐山市安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若有新上岗或离岗的劳动者,该用人单位应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有新上岗的劳动者,应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粉尘、噪声、有毒物质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知识等,并进行培训考核,考试卷存档。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时,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

及时清理地面和设备表面积尘,以达到控制二次扬尘的目的。

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以防止设备因磨损、润滑缺失、运转不灵等导致噪声增强。

对损坏的照明设施或灯具及时检修更换,确保劳动者的正常照明需要。进行夜间工作时,要增加照明亮度,为劳动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照明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继续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和对劳动者的定期体检工作,在管理制度中明确体检周期,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对劳动者按照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型进行体检,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进行复查

专家组评审意见

--

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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