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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套)环保机械设备制造项目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11-04 浏览次数:1148

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套)环保机械设备制造项目控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报告名称

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套)环保机械设备制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2016ZJ-TYAKP-4-0001

建设单位(用人
单位)名称

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毕作枝

建设单位联系人

白工

报告编制人

户佳宁

评价组成员

曹董贤、李志

现场调查人员

户佳宁、曹董贤、李志

时间

201692

采样人员

宗骅、于海涛

时间

20161012-14

检测人员

宗骅、于海涛、全黎芳

时间

20161012-14

项目简介

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套)环保机械设备制造项目该项目建于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工业聚集区主要产品为臭氧发生器HQ系列高级氧化设备重金属废水一体处理设备生活一体化处理设备高效组合气浮设备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电焊弧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噪声等。
    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规定专用设备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综合判定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对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套)环保机械设备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该建设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因此综合结论,河北益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700台(套)环保机械设备制造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组织管理意见:

主要负责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健康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健康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健康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通过该项目运行实践,查找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力度,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注重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噪声,故职业病检查、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的重点也应主要针对粉尘、噪声进行。

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提升全员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健康检查周期的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以后及时、如实补充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程技术意见:

积极跟踪、研究和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提升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

配备必要的日常监测设备和人员、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作场所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经常检查自动控制系统的准确、可靠性,确保灵敏、可靠、完好。

个体防护意见:

公司应加强对职工防护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及时、正确佩戴的检查,尽可能缩短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地点的接触时间,降低其对职工的健康损害。

为从业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要保持有效,做到及时更换,更新,使防护用品安全、有效。

应急救援意见:

做好高温季节的防暑工作,炎热季节为高温岗位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防止工人夏季中暑。

不断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应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

卫生保健意见:

搞好高温季节的防暑工作,炎热季节为高温岗位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防止工人夏季中暑。

作业工人体检项目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定的项目进行;每次体检的复查人员须按体检报告要求复查相关项目。对疑似职业病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

新上岗工人,须进行就业前职业健康检查。查出职业禁忌证,禁止职业禁忌者从事相关的有毒有害作业。

在岗作业工人须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患者,应按卫生部等四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时,离岗作业工人须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患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已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危害因素符合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在以后职业健康体检中如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须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及《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处理。

建设项目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对接害劳动者均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其他意见:

生产过程中,应配备并保持足够数量的替班人员,以保障职工充足的休息时间。

该项目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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