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4)》指出,尘肺病已成为中国职业病中的“第一杀手”。报告建议将其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以使尘肺病患者得到及时救助。
7月5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在北京举行“大爱同行·温暖生命——大爱清尘3周年汇报会”,会上发布了上述报告。
尘肺病已成中国职业病“第一杀手”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国家卫计委近日发布的《2013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显示,去年全国共报告职业病26393例,其中尘肺病23152例,占报告总例数的87.72%。
今天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4)》则指出,尘肺病已成为中国职业病中最严重的病种。在所有职业病中,尘肺病占九成;在尘肺病患者中,农民占九成。
大爱清尘基金从2013年底开始,对安徽、甘肃、贵州、湖北、湖南、四川、陕西、云南8个省份中的20个尘肺病农民工较为聚集的村庄进行了问卷调查,回收了612份有效问卷,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这份报告。
调查发现,患有尘肺病的绝大部分人是中年偏高的男性,文化水平低,因在高粉尘的工作环境下劳动,同时又缺乏劳动保护用具和保护措施,从而患上了尘肺病。此外,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维权难度大,大多数人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待遇和赔偿。
具体数据显示,71.56%的尘肺病农民工所在单位没有提供防护面具,83.41%的人工作单位没有宣传粉尘的危害,近9成人没有进行过入职和离职身体健康检查,93.18%的人从来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91.6%的人从来没有过或者不清楚有没有工伤保险。
报告建议将尘肺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根据调查结果,报告提出了诸多防治尘肺病的建议,其中提出,应该将尘肺病纳入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报告认为,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从而导致在患病后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因此应该规定,不论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只要被确定为尘肺病,就应当纳入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报告建议,应该将尘肺病患者纳入国家社会救助体系,对尘肺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并设立国家尘肺病专项基金,基金来源可由中央财政安排一部分,现有工伤保险基金中的冗余部分安排一部分。
此外,报告还指出,尘肺病防治是国家责任,要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尘肺病防止立法,对高危粉尘作业实行特殊管理,针对防尘中的职业卫生标准等制定出更为明确的制度规范,并加大用人单位在尘肺病预防、改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日常检查、书面告知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报告进一步指出,要落实企业作为职业病防治主体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对粉尘作业场所提供防护设施,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按规定为劳动者安排健康检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等信息,并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此外,要加大对违反规定用工单位的处罚力度,对于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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