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6日,从全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视频会上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个省级、350个市级、2200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了独立或合署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分别占总数的93.8%、84.1%和70.5%;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已达4300多人。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介绍,去年国家安监总局选择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的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矿山与石棉制品制造、金矿开采四个行业领域为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把职业病危害控制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结合地方实际,选择印刷、铅蓄电池制造、碳素制品、汽车4S店、正己烷使用、船舶制造等行业领域开展了治理行动。
杨元元指出,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还没有申报职业病危害,全国尚有一半的省份没有理顺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能,检测检验的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很多用人单位,包括一些中央企业在职业病预防方面的意识不强,职业卫生管理薄弱,作业环境恶劣,职业病危害超标严重,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少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由于缺乏职业卫生知识,深受职业病危害的伤害。
据卫生部统计,2010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职业病27240例,比2009年增加了50%。同时,不少地方陆续发生了一些职业病群发事件。(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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